歷經五年,京基集團終于順利入主*ST康達。
23日晚間,*ST康達公告稱,京基集團要約收購股份的過戶手續當日辦理完畢。要約收購前,京基集團持有公司31.65%股份;此次要約收購完成后,京基集團持有公司41.65%股份,公司控股股東由華超投資控股變更為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由羅愛華變更為陳華,公司股票26日起復牌。
公告顯示,京基集團自10月22日起向*ST康達除京基集團外的其他股東發出部分要約收購,收購公司3907.69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要約價格為24元/股。最終有453個賬戶共計6457.58萬股股份接受要約。
對此,京基集團表示,看好公司發展潛力,通過本次要約收購取得公司控制權,將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和業務經驗,幫助公司提升管理效率、優化資源配置,進一步增強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京基集團發起的要約收購此前并未獲得康達爾方面的認可。當時康達爾方面認為,京基集團因涉嫌重大違法事項,尚在法院訴訟和監管部門的調查之中,根據有關規定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主體資格,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原本困難重重的要約收購在公司原董事長羅愛華、財務總監李力夫等被刑拘而出現轉機。8月13日晚間,公司突然宣布,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信息,董事長羅愛華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采取刑事拘留,董事會同意免去羅愛華董事長等職務。
與此同時,公司選舉熊偉為公司董事長。截至9月17日,董事會的11名成員中由京基集團提名并當選的董事有10名,京基集團借機掌控董事會。至此,京基集團入主大局已定,而要約收購的完成進一步鞏固了其控股地位。
在新董事會的帶領下,*ST康達2017年報終于在8月30日晚間出爐,避免了暫停上市的風險。
記者注意到,京基集團不僅已主導*ST康達董事會,甚至把公司的辦公地點也搬進了京基100大廈。公司9月29日公告稱,公司租下了京基100大廈A座的一層物業,面積近3000平方米,租期五年,每月租金近90萬元,年租金超過1000萬元。
回顧康達爾的控股權之爭,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9月。“牛散”林志從2013年9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通過二級市場“買買買”,合計持有6178.73萬股,占比15.81%,因為沒有及時進行信息披露,被深圳證監局給予警告,此后,林杰及其實際控制賬戶繼續增持至19.8%,并于2016年初將所持股份全部轉讓給京基集團,后續京基集團又增持康達爾11.85%的股份。
對于京基集團的入主,業內普遍認為是看中了公司的土地資源。(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