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生昨晚公告,根據國家藥監局、吉林省食藥監局對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作出的處罰決定,巨額罰款可能會導致公司存在暫停上市或退市風險。此外,長春長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而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
按照《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賠償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公司設立狂犬病問題疫苗專項賠償金,用于支付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問題疫苗續種補種、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賠償、損害認定、咨詢服務及臨床觀察等費用。長春長生公司將認真落實《方案》要求,及時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賠償工作順利、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