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12月11日訊(記者 胡津瑋)家中藥箱里未開封的退燒藥、沒吃完的消炎藥、過期半年的止痛藥……這些看似完好的藥品可能已成為健康隱患。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重要提醒,過期藥品不僅會失去療效,還可能產生有害物質,切勿因“看著沒壞而繼續服用。
藥品一旦過期,其成分可能發生質變,即便外觀無明顯變化,安全性和有效性也無法保證。誤服過期藥品可能導致肝腎功能損傷、過敏反應等嚴重后果,某些特殊藥品揮發到空氣中甚至可能引發致命過敏。此外,家庭過期藥品已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隨意丟棄會滲入土壤和地下水,抗生素類藥物可能導致微生物耐藥性增強,含重金屬藥品則可能通過食物鏈危害人類健康。
不同類別藥品在開封后具有不同的使用期限。滴眼液、眼膏等外用制劑如說明書未明確提示,開封后最多可使用1個月;不含防腐劑的吸入用溶液需立即使用,含防腐劑的可存放24小時;非獨立包裝的瓶裝藥片或膠囊一般開封后可使用3-6個月,出現發霉、變色等變質現象應立即停用。
辨別藥品是否變質可通過三種方法:查看有效期時需注意“有效期至”表示該日期前均可使用,而“失效期”則表示到該日期前一個月仍有效;觀察外觀變化,如口服液由澄清變渾濁、片劑出現變色等;檢查包裝完整性,破損包裝可能導致藥品提前變質。
規范處置過期藥品需分類進行:口服固體制劑應撕毀包裝后搗碎投入有害垃圾箱;液體藥物可擠入垃圾袋按有害垃圾處理,或送至專業回收點;注射劑需連同外包裝投入有害垃圾桶,氣霧劑則應在通風處排空后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建議,從源頭控制藥品浪費,按需購買小包裝藥品,每3-6個月定期清理藥箱,并注意藥品儲存條件,一般應存放在干燥、避光處,嚴格遵循溫度要求。通過科學管理和規范處置,才能有效避免過期藥品帶來的健康風險和環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