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建筑、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正式出臺《廣州市南沙區建筑和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國際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據悉,這是國內首部系統規范國際人才在內地申報職稱的專項管理制度,標志著南沙在構建國際化人才評價體系上取得關鍵突破,對加速集聚國際化高端人才、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全文共五章三十條,系統規定了國際人才職稱評審的專業范圍、申報條件、評審程序及部門職責等內容,并同步發布《廣州市南沙區建筑和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國際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及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兩個專業的國際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等三項配套文件,為政策落地提供清晰指引。
亮點一:建立137項國際職業資格證書的職稱對應目錄
通過深入比對國際職業資格與國內職稱學歷資歷、從事專業和工作能力等要素,《辦法》建立涵蓋137項國際職業資格證書的職稱對應關系目錄,在港澳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基礎上新增來自英國、美國、德國、日本等14個國家及臺灣地區的88項國際職業資格證書。持有目錄內國際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比照申報同級或高一級職稱。
亮點二:拓寬國際人才界定范圍
《辦法》將“國際人才”明確為兩類人員:一是境外人才(含外籍及中國港澳臺居民);二是依法取得目錄內國際職業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境內人才。既從地域范圍明確納入境外人才,也響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于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的部署要求,支持本土人才國際化發展,推動國內外人才評價標準有效銜接。
亮點三:增設國際人才專屬評價條款
在廣東省職稱評價標準基礎上,《辦法》增設專門適用于國際人才的學歷資歷、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補充條件。例如在業績成果認定中,新增普利茲克獎、美國建筑大師獎、全球道路成就獎(GRAA)等國際獎項;在工作經歷中認可境外項目投資額及《財富》世界500強相關職務,以提升評價工作的針對性和國際兼容性。
亮點四:推行評審服務便利化改革
《管理辦法》明確認可國際人才在境外的工作經歷、業績和學術成果,并細化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與職稱對應關系。對取得相關國際職業資格證書但不符合學歷資歷條件的國際人才開放綠色通道,允許其參加同級或高一級職稱評審,為國際人才創造更加便利和開放的環境。設立國際人才評議組,引入一定比例的國際評委或專家參與國際人才的專業評議,確保其業績和成果得到更公正、全面且具國際化視野的評價。
南沙區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項政策是南沙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推進國際人才評價機制創新的重要舉措,旨在為南沙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人才高地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吸引更多國際頂尖專業人才匯聚南沙、服務南沙。
南方+記者 吳冠霖
通訊員 南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