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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新版學前教育辦學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幼兒園定期公開師資收費等情況
深圳新聞網訊 記者昨日從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教育局近日出臺新版《深圳市學前教育辦學信息公開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以加強社會監督,并為公眾提供便民服務。
《管理辦法》規定,學前教育辦學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專項信息,以及法律、法規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息。其中,基本信息應當包括學前教育機構名稱、辦學許可證號(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批準設立時間、注冊地址、所屬街道社區、法定代表人、舉辦者、園長(機構行政負責人)姓名、辦學形式、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園性質、在園兒童數、實際保教費標準、辦學等級、獎懲情況、年檢情況、聯系方式等。專項信息應當包括設立開辦、學年(學期)招生、教職工招聘、專任教師學歷、持證上崗、工資待遇、兒童膳食服務、停止(或者暫停)辦學、重新開辦、督導以及檢查結果等。
信息公開方式:市、區政府網站,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公眾號等互聯網平臺;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相關會議;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其他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時,應當注明發布機關或者機構的聯系方式和投訴渠道。
根據《管理辦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獲取學前教育辦學信息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在市、區政府網站,教育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公眾號等互聯網平臺在線自主查詢;如自主查詢有困難的,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或者口頭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查詢申請。(記者 彭琰)